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
2022-01-20 · 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點閱數:248
【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訊息1110120】轉全教總訊息
「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總統令於111年1月12日發布:
一、產檢假修正為7日。
二、陪產假修正為陪產檢及陪產假,給假7日。
勞動部111年1月18日修正「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陪產檢於配偶妊娠期間請假,陪產之請假應於配偶分娩之當日及其前後合計十五日期間內為之。
現行教師請假規則產前假8日,陪產假5日。全教總已於111年1月14日行文教育部主張修正陪產假規定。
詳參全教總網頁:http://www.nftu.org.tw/Legislation/Le ... ?LegID=202201121703203E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