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會務報告】桃園地院110年1119號訴字判決,本會勝訴與意義
2021-12-01 · 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點閱數:1511
【桃園市教師會重大訊息宣布1101201】桃園地院110年1119號訴字判決,本會勝訴,並揭開過去被隱藏的歷史
過去數年,桃園市教師會迭遭訴訟。為了真正回到問題根源解決,本會被迫向內壢國中教師會提起【給付會費】訴訟。近日一審宣判,本會獲得勝訴,內壢國中教師會應給付本會95230元。
本次宣判有下列幾項重大意義,
1、確認桃園市教師會不斷被訴訟的開會方式,至少從民國100年第九屆開始就存在,並不是106年後的第十二屆理監事所獨創。
2、確認桃園市教師會101年後因未上繳會費,導致被迫退出全國教師會,並未經過會員代表大會同意。
3、確認外傳的桃園市教師會10元會費,當年並未經過會員代表大會同意。
過去為了扶植特定工會發展,有心人士迭以各種方式讓桃園市教師會難以運作,甚至不惜在大會會議紀錄上誤導全桃園市教師。
106年後靠著鄭文燦市長、教育界先進的鼓勵,以及持續信賴我們的各位老師們,這段刻意被隱瞞的歷史終於得見光明。
後續,桃園市教師會將持續秉持正念與初衷,繼續做桃園市老師們最堅強的後盾,為桃園教育盡最大心力。
敬致桃園市教師會會員教師們的一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