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師會&桃學產訊息1090316】 詳細會議記錄,仍依依照主辦單位為主。
本會爭取:
1、滿足特定條件,得以生活科技第二專長介聘。
(2、教師得自行參加生活科技第二專長班,不需經學校薦派。
3、行政免超額規定,回到各校教評會與校務會議處理。
4、爭取「留職停薪」人數不納入各校超額教師計算,可減少國中超額人數。可惜受到某教師團體羅姓代表阻礙,無法於本年度完成。局長指示110年度朝桃園市教師會建議,規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