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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20-03-16 | 點閱數: 1262

【桃園市教師會&桃學產訊息1090316】

詳細會議記錄,仍依依照主辦單位為主。

本會爭取:

1、滿足特定條件,得以生活科技第二專長介聘。

(2、教師得自行參加生活科技第二專長班,不需經學校薦派。

3、行政免超額規定,回到各校教評會與校務會議處理。

4、爭取「留職停薪」人數不納入各校超額教師計算,可減少國中超額人數。可惜受到某教師團體羅姓代表阻礙,無法於本年度完成。局長指示110年度朝桃園市教師會建議,規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