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師會&桃學產訊息1090211】經本會反應,教保服務人員補休權益變更
本會接獲會員反應,於1/11發文教育局,要求更正其1/10之函文,獲得教育局正面回覆,並於2/10公佈之桃教幼字第1090009971號函修正重點如下:
1、教師導護補休,合併特殊入、離園需求,最多每週補休5小時。
2、教保契進人員補休,得覈實累計,每月經覈實累計不滿1小時以1小時算。
3、補休期限修正為1年內補休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