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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19-10-31 | 點閱數: 508

【桃園市教師會與桃學產訊息1081026】有關大法官釋字784號解釋,全教總建議教育部有必要協助學校成立律師顧問團

 

「這是一個趨勢,但也對學校造成衝擊。」張旭政表示,高中以下學校不像大學有法律系,教職員可能欠缺法律素養。

此次釋憲提醒學校,對學生懲處須有合理性和正當性、符合法律程序。但他也擔心學生會「濫訴」、 動不動提行政訴訟,未來教育部有必要協助學校成立法律顧問團,處理法律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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