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師會&桃學產訊息1080613】
108年6月12日立法院法制局以全教總訴求為基礎研議,並提出建議指出:「1.進用正式教師,以降低代理教師比例。2.代理教師之聘期應予保障。3.代理教師給假標準應比照正式教師。」才能妥適保障代理教師的勞動權益。
#立法院法制局代理教師權益法制研析 https://s.yam.com/pchKG
#全教總代理教師聘期影響力報告 https://s.yam.com/SKPj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