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師會&桃學產訊息1080522】補救教學可以聘教育實習的實習老師授課了!
國教署1080520修正「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辦理高級中等學校學生學習扶助方案補助要點」並自108年1月1日生效。
修正要點如下:
一、 新增得聘任師資培育教育實習之實習學生擔任學習扶助課程之教師。(修正第6點)
二、 修正補助比率及相關依據之法規名稱。(修正第9點)
詳參全教總網頁: https://bit.ly/2MbJDl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