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跑的比全國快唷!
2/25開完高中職教師節數標準後,桃園確定分組實習與不分組節數都是16節,領先教育部完成最後高中職節數拼圖最後一哩路。
不得不給咱們高局長、林副局長和高中科按個讚
本案特別感謝鄭運鵬立委的協助。
經全教總長年的努力,繼107年8月達成調降健體、藝術等領域節數後,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科科等值的最後一塊拼圖,實習科目分組教學的節數,全教總終於達陣到位了!
教育部108年5月14日臺教授國部字第1080034153B號令,修正「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每週教學節數標準」第2條、第16條條文。
任教「各群、科、學程之實習科目,包括專題製作(專題實作)」不區分分組或不分組授課,統一每週教學節數標準。(專任16節、導師12節)
並回溯自108年2月1日起施行。
詳參全教總網頁: https://bit.ly/2WGZVU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