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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19-01-21 | 點閱數: 1463

本文件僅供會員參考,「正式會議記錄仍以承辦單位為主」

 

會議回報單(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報告人:陳易騰、潘群立

會議名稱

桃園市108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暨甄選研修小組第一次會議

會議時間

108年1月16日上午10時

會議地點

過嶺國中

主辦單位

教育局國中科

主 持 人

教育局林副局長威志

本會出席人員

張瓊方、陳易騰、潘群立、羅標團

出席單位

教育局、工作小組組長及副組長、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

會議紀要

1、108年國中超額教師介聘刪除上網填志願程序,改以現場貼榜。

2、各國中依照各校超額辦法提出超額教師順序與科別,屆時若某科目發生教師超額市內卻無缺額則退回原學校改由下一序位遞補,教育局要求學校在提供超額名單時,就提十科,避免超額出去的科目實際上桃園市沒有學校開缺,但是一次開十個讓學校人心惶惶,最後決議原則開三個科目。

3、關於本市兼行政職務教師得免提超額教師一案,因爭議較大,暫不討論。

4、108年國民中學教師介聘新增「行政專長教師介聘」一案,本會提出意見希望行政找不到組長、主任,教育局應當協助解決行政負擔過重問題,提供學校行政人員增加員額或是健全補休措施,而非用以行政專長介聘方式,此方式並無法真正改善教育現場問題,與會的教育團體(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均持反對意見,局端原希望能直接通過,在教育團體的不斷建議下,教育局會中最後決議採煞車,希望後續還能溝通,希望與教育團體達成共識,再執行此案。

5、教師申請市內介聘科別開放以第二專長科目申請,細部辦法則待討論。

6、時程表如附表(但局端會回去再調整微調後寄給教師團體)

 

本會發言:有下列以下幾點

1、針對案由二「擔任行政職未免超額」本會持反對立場。

教師介聘的法源依據來自於教師法,教師法內規範之介聘身分為教師,是以不應其擔任之職位而有介聘的優先順序。如果此案通過則逾越教師法授權之範圍,恐致後續爭端,針對其他縣市有相關作法本會不予置評。

2、針對案由三「增列行政專長教師介聘」本會持反對立場。

桃園市國小介聘增列行政專長介聘有其特殊性,桃園市的國小共有160所其中未滿12班以下小校將近70所,約佔總額的2/5。依照國小教師員額編制每班1.65人計算,則桃園有2/5國小教師員額在20人以下,桃園市公立國中共56所,9班以下小校為4所,依照國中教師員額編制每班2.2人計算,每9班增置1人計算,則有4所學校的教師員額是21人,其小校所佔比例遠較國小為低。是以國小增列行政專長有其特殊需求,國中則無其條件,建議如若要增列行政專長介聘,應比照台北市將主任採外加員額。

3、依據教育部與桃園市政府民政局之資料,桃園國中將在111、112年面臨生員大減的狀況,教育局應及早因應之。

備  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