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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時間:2018/10/09
https://www.storm.mg/article/531493
2014年10月27日,教育部課審大會通過「校長及每位教師每學年應在學校或社群整體規劃下,至少公開授課一次」的規定,等於是強制教師公開授課。由於要不要強制教師、校長公開授課,本來就是應該討論的議題,而且必須以嚴謹的法律規範來制定。因此,全教總在同年10月29日召開記者會抗議教育部如此草率粗暴的決定,並且主張如果要訂也要訂在教師法。因為公開授課是教師專業活動,如為強制性的義務,應訂在教師法的規範下;若於教師法研訂公開授課之規範,除在修法程序尚有遊說、討論餘地,且根據教師法第37條,教育部訂定相關辦法,應邀全國教師會參與,至少全教會可以在教師法授權下仍有協商空間!倘若訂在課綱,教育部愛怎麼訂公開授課操作的行政規則就怎麼訂,傷害的是誰?
在當時的時空背景下,主張公開授課入教師法是為了反對一切都未明的「公開授課」入課綱所因應之對策。為的就是教師會可參與協商,確保教師專業發展、教師專業自主不受外力干擾,是最符合阻擋外力干預教師專業自主的論述。事實證明,在龐大的壓力下,連要求在教師法去做規範也不可得,可見得當時的社會氛圍對於要求教師公開授課的壓力有多大。這些過程在網路上搜尋即可得知,令人遺憾的是,「李文」對於整個過程不置一詞,只陳述「全教總要求教師法訂定公開觀課」,顯然對於「公開授課」的歷史背景一無所知,做出完全錯誤的解讀。所謂「教育東廠」之質疑,更是惡意的形容。
由於要求於教師法訂定仍不可得,為確保教師專業權自主,全教會另闢蹊徑,出版「觀議課實務手冊」,以取得對「公開授課」的話語權,並特別在今年7月5日召開記者會說明全教會的主張,這些主張和過程也都獲得許多報導。
而檢視「李文」對公開觀課的主張,其認同的Classroom Observations Feedback Protocol觀課回饋協定所云:
★這不是來考核,而是有建設性合作不可缺的要素。
★這不是來考核,而是一個機會來分享我們的作法、建設性地合作、沉思最佳方案、及相互支援以活化出我們學校的承諾。
★觀課不是要用來考核。最有用的回饋來描述作法是不用價值標籤的,諸如不負責任、不專業、或甚至於好、壞字眼都不用。
就此打星號的三點,根本與全教總主張的觀議課宗旨相符合,恰是全教會已經公開提出的主張!不僅如此,全教會在推動的教師專業支持系統,更是以實際行動來建立一套可以得到老師信任、不受外力干擾的觀議課模式。相對於許多縣市政府汲汲營營的企圖將「公開授課」強制開放給家長觀看,並且要和考績相連結,全教會以實際行動告訴社會大眾,真正對教師專業成長有幫助的觀議課該如何進行,並以此論證縣市政府要強制公開、要和考績連結是錯誤的。
然而,我們很遺憾的是,這種上網查詢即可得知的資訊,在「李文」的敘寫中完全變了樣,若非僅靠個人的想像,就是惡意歪曲全教會的主張。這不僅無助於教師專業的發展,更是讓外界看笑話了—原來老師也是假新聞的製造者。
做為教師,什麼是最重要的呢?無疑地,教學佔了很大的部分。老師唯有精進教學,才能與時俱進;唯有發展專業,才能建立職業形象並享受教書的樂趣。所以,專業發展由教師組織自己做主,才能保障不受外力干擾;而全教總的觀議課論述及出版的觀議課手冊,就是主張教師組織對於此議題,需有主導權及話語權。因為只有老師最了解老師,而教師組織來做,是一個支持的環境、令老師安心的環境,老師願意相信自己的組織、進而發自內心自我成長。
另外,學校本來就不是一個封閉的環境,親師座談、校慶、運動會⋯⋯,原本就會邀請家長和社區民眾參與,這麼多年來,也不曾因為有安全問題而停止。更何況,全教會主張的觀議課本來就是老師的活動,也不用對外開放。不知道「李文」中所謂的「安全顧慮」到底是什麼?!抑或是個人想像中的問題?!
我們也要特別指出,教師的「公開授課」已是既定事實,如何確保「公開授課」能讓老師信任、能避免外力干擾而有益於教師專業成長,如何力擋政府將它和考績掛鉤,這才是教師組織要努力的目標。全教會、全教總,已經在往這個方向努力,並得到第一線老師的肯定,真正關心教師專業成長的有識之士可以一起來討論更完善的作法。可是,如果歪曲事實,惡意打擊全教會、全教總,不僅無助教師,也讓各界貽笑大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