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教師會 - 重要公文 | 2025-03-25 | 點閱數: 156

            桃園市教師會  函

       地   址:桃園市中壢區功學路152號2樓

電    話:(03)435-1688

傳    真:(03)435-1688(請先來電)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4年3月25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師字第1140000020號

附件:1.桃園市教師會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基地班申請計畫(第六-3期)

      2.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3期)基地班申請表

      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114學年度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計畫(第六-3期)【OO學校OO基地班】概算表

 

主旨:有關本會辦理「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總體計畫」,詳如說明,至希惠予協助轉知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本會依教育部及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教師會推動「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第六-3計畫」。

  二、旨揭計畫目標為提升教師專業成長學習,鼓勵教師展現專業樣貌,建構教師間合作之專業成長模式,以鼓勵學校教師組成基地班,並以「輔導諮詢教師」給予專業性支持,轉化為由內而外之專業成長願景及作為。

  三、本計畫基地班執行之共同備課、觀課、議課等模式,建議可融入 貴校課程發展有關教師專業成長之一部分,以期建構多元的教師專業自主成長模式。

  四、請協助轉知會員周知,有興趣之會員夥伴請於114416()下午五時前將申請表及概算表回傳E-mailteachertaoyuangroup@gmail.com,並請來電確認03-435-1688,以利後續第-3期輔諮教師及基地班甄選作業事宜。

  五、基地班與輔導諮詢教師數量有限,以第六-2期已辦理之基地班為優先,剩餘名額則由先提出具體計畫者優先,額滿為止。

  六、其他未盡之事宜,請參閱附件說明。

 

 

正本:本市各級學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桃園市政府教育局、本會

 

                               理事長    陳俊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