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07.04桃園市教師會/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訊息】
本市公立學校代理代課教師、代課鐘點教師、教學支援人員、臨時人員(以上人員需於現職學校連續服務滿6個月以上)及未滿40歲公教暨聘僱人員之健康檢查補助費用案,自即日(112.6.6)起適用!
每次補助金額以新臺幣1,200元為限 健康檢查之醫療機構有限定 檢查期間,覈實給予公假半天、課務排代鐘點費由學校支應
詳見底下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