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相關】有關國小寒假提前一周之鐘點費核發事宜
1、桃園昨日宣布國小寒假提前一周,14日為本學期最後一天。並發公文桃教小字第1110003875號函,說明五「學校原排定鐘點教師、課照老師之鐘點費,採從寬認定,以確保其權益」事項,造成教學組核發鐘點與否之疑義。
2、依據「桃園市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國民中小學教學支援工作人員聘任辦法」敘明,鐘點教師、課照教師之鐘點費依實際授課節數核算鐘點費。是以未有授課事實,則不應核發鐘點費。
3、惟本次寒假提早一周,恐造成家長不及安排學童而有照顧需求,各校可酌予運用上述人力擔任,即可「從寬認定」核發鐘點費。
4、今早已電小教科。小教科將會給予更詳細之行政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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