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師會 函
地 址:桃園市中壢區功學路152號2樓
電 話:(03)435-1688
傳 真:(03)435-1688(請先來電)
聯 絡 人:陳惠心
受文者:如正、副本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普通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1月6日
發文字號:桃市教師字第1120000164號
附件:112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桃園場】研習計畫
主旨:敬請轉知本會辦理112年新修正教師法暨其子法法制運作專業實踐【桃園場】研習計畫,詳如說明,請惠予轉知教師踴躍參加。
說明:
一、為協助教師了解新修訂教師法授權子法的法令規範、應承擔之權責,並透過討論與實作,強化個案涵攝及理由之構建,正確理解新修正教師法相關法制,藉此協助學校教師對於教師法定的教師權利義務有正確認識,
全國教師會與各地方所屬教師(工)會特辦理此研習。
二、研習時間:112年12月6日(三)13:00開始辦理報到,活動預計於當天16:30結束。
三、研習地點:桃園市蘆竹區光明國民小學_圖書館(桃園市蘆竹區南昌路255號)。
四、研習對象:光明國小、桃園市教師會及桃園市各級學校產業工會會員優先錄取,限額80名。
五、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2年11月29日(三)16:00止,請至google表單【https://forms.gle/DJTpFrwuugDL7yRL9】報名(額滿即關閉報名系統)。
六、請各校惠予參加人員公假登記。
七、注意事項:當天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至報到處報到。
正本:本市各級學校、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會(請學校代轉)
副本:本會
理事長 陳俊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