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教育局&桃學產訊息1090219】揪團共備一起來
本會1081231於教育局會議「108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整體推動計畫期中輔導諮詢會議」,具體建議桃園市的教師專業發展應該朝向「由下往上校內自主」、「教育局提供資源」、「彈性核銷」等方式進行。感謝桃園市教育局從善如流,新發布之「揪團自主共備計畫」朝向本會提出方向進行部分修正,
以下為全國教師會「教師專業發展支持系統」與教育局「揪團自主共備計畫」之差異點。
全國教師會 |
桃園市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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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資格 |
須為桃園市教師會 會員教師 |
桃園市教師 |
成立條件 |
4人以上始得成立 |
3人以上使得成立 |
申請程序 |
於指定時間向 桃園市教師會提出申請 |
109 年 1 月至 109 年 5 月30 日 或本案經費用罄止。 |
補助金額 |
25000元 |
6000元(平日) 20000元(假日或寒暑假) |
核銷項目 |
彈性多元 |
講師費、教材教具費(20%)、膳費 限制頗多 |
備註 |
搭配「輔諮教師」做跨校社群連結 |
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