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園市教師會 - 本會消息 | 2019-12-06 | 點閱數: 1692

【全教總會員權益】108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看這裡

#先說結論

108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春節前十日(109年1月15日)一次發給。

#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

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依所定基準,發給 1.5 個月之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各月份到職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者,以及12月份到職且當月未離職者,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並均以12月份所支待遇基準為計算基準。

年度中退休(伍、職)人員(含支領一次退休金、退職給與、退伍金人員、支領月退休給與人員及服義務役、替代役退伍人員)及資遣、死亡人員,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依在職最後一個月所支待遇基準計支,由原服務單位辦理。

完整法規內容請參考
http://www.nftu.org.tw/Legislation/Le ... ?LegID=20191205170529534E

>>全教總line@ https://s.yam.com/vKrTB